各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评奖评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说明
1.【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已由学院进行预评(成绩表、预评表已发班主任及班长),请各班评奖评优工作小组通知到预评名单同学,需仔细核对预评名单同学的评奖资格,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至综合办辅导员葛老师处。
2. 【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实践教育优秀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专业精英荣誉称号】请各班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做好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实践教育优秀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认真审核推荐人的评奖评优资格。根据学院名额分配,各班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预备人选(名额分配表已发班主任及班长)。如推荐人不符合评奖评优要求,则自动取消该班名额,如遇与其它学生组织名额重复,则班级可进行名额递补。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由各班评定后上报,符合条件即可评定,名额不限。专业精英荣誉称号由各班审核后上报,由学院奖励资助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
3. 学科竞赛优秀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学术研究奖学金、科技创新优秀奖学金、创业奖学金等根据《浙大城市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及管理办法(暂行)》及《2024-2025学年评奖评优注意事项》相关要求执行。
4.外设奖助学金学院详见附件一通知(实时更新)。
二、评奖评优的工作安排
1. 请各班于10月10日前成立评奖评优工作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班长担任副组长,学习委员担任材料收集者,另加5名学生代表(可考虑和团支书/党员/寝室长/各级学生干部等),共8人,负责本班相关评奖评优工作开展。
2. 请参评学生于10月15日前提交申请材料给班级学习委员。
3. 评奖评优工作小组于10月17前根据评审条件及名额,审核材料,完成内部评选。并在班级范围内进行公示,学习委员将材料上交到学院。
4. 学院于10月23前复审,审核无误后公示名单。
三、材料上交安排
1. 所有申请表格,包括奖学金申请表和荣誉称号申请表电子版均命名为“班级+姓名+XX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例如“汉语言2101张三学业奖学金申请表”或“汉语言2101李四三好学生申请表”。
2. 班级总的文件以“XX班评奖评优汇总”命名,里面包含一张附件三表格(“XX班级评奖评优名单汇总表”)和两个附件四文件夹(“XX班奖学金申请表汇总”、“XX班荣誉称号申请表汇总”),学习委员打包压缩后于10月17日前发送至邮箱geyang@hzcu.edu.cn,邮件主题为“XX班评奖评优汇总材料”。纸质版全部于10月17日17:00前交至学院综合办辅导员葛老师处(文2-412)。
各类奖助学金及荣誉称号的申请安排参见附件1,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如有疑问,请联系综合办辅导员葛杨0571-88283780。
人文学院综合办
2025年10月9日
【人文学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