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平台,各学生组织,全体师生:
为进一步规范人文学院网络媒体平台的运营与管理,促进学院信息的有效传播、学术交流的深化与文化建设的发展,同时维护网络安全,营造良好的网络生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经研究,拟进一步加强学院新媒体平台管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健全管理机构
(一)成立人文学院网络媒体平台管理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总负责人,各机构/模块新闻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机构/模块行政秘书、学院宣传员、学生辅导员及学生宣传中心等。
(二)各机构/模块新闻负责人、联系人任务要求:
1.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负责各自机构、领域新闻宣传工作的整体设计、部署、新闻稿件的审核把关等工作。
2.各机构新闻宣传工作联系人由负责人指定,各工作模块新闻宣传工作联系人为负责该项工作的行政秘书。
3. 新闻宣传工作联系人负责相关新闻的设计、资料采集、新闻稿撰写、确认审核完毕、报送学院宣传员等待排版推送等工作。
二、加强内容管理
(一)平台发布内容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教育规律和学院文化特色,不得发布违法、虚假、低俗、侵权信息。
(二)实行内容分级审核制度。建立初审、复审、终审三级审核机制,每个平台明确复审、终审人员,所有发布内容需经发布人初审,经复审人员审核后,提交终审人员终审,原则上,学院官网和官方公众号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终审。
(三)统一进行审核信息标注。每一篇在学院所属平台公开发布的网络信息,须于末尾列明如下信息:“文字: 图片:编辑:初审:复审:终审:”,未标注不得发布。
(四)鼓励原创内容,支持学术成果分享、文化活动报道、师生风采展示等正面信息传播。
(五)建立内容更新机制,确保平台信息时效性,定期发布学院新闻、通知公告、学术动态等。
三、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人文学院所有。
请各机构/模块新闻负责人及全体师生高度重视,认真执行通知要求,共同为提升学院形象、增强师生凝聚力贡献力量。
特此通知。
附件:人文学院网络媒体平台审核责任清单
人文学院
2025年1月10日
【关于加强人文学院新媒体平台管理的通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