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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大学生医保参续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5 21:40 浏览次数:

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杭政办〔2020〕56号)、《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杭州市区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及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杭政办〔2020〕56号)(附件1)文件精神,参加大学生医保可享受普通门诊、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为做好2025年大学生医保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全日制本科在籍学生

二、保险待遇结算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参保费用及免缴条件:

1.学生参保费用合计:根据《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杭州市区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及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杭医保[2024]28号)最新规定,学生参保费用每人360元/年(原270元/年),其中由政府补贴240元(原180元),学生个人支付120元(原90元)2025年原参保费用已与学费一起代收(90元/人),每人需补缴30元,具体缴款方式如下(缴款截止时间:11月22日):

缴费方式如下:打开支付宝APP,搜索“浙大城市学院”生活号——点击“缴费大厅”——选择“学杂费”——输入学生本人“身份证号”及“手机号”点击“查询缴款单”(缴款单号不用填写)——核对缴费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填入手机号(此手机号将收到缴款成功的信息,并推送电子发票相关信息,请注意保存)——进入支付

根据自愿参保原则,补缴截止时间11月22日后不再受理2025年大学生医保参续保申请,以缴费名单为准。不申请2025年大学生医保的请于11月12日前提交不参保申明(附件2)至各班级生活委员处,经核实不参保的学生由计财处统一退款(学费预收的90元)。
        2.持有效期内(2024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市民政、残联部门核发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等公办福利机构集中收养的人员、按规定享受基本生活费的困境儿童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个人应缴纳的医保费由政府全额补贴。
         3. 医疗保障部门不发放纸质证历本,请提醒各位同学及时申领医保电子凭证,具体流程详见附件3。

四、工作流程:

1.请各班级认真做好2025年大学生医保参续保工作,明确参保名单,于11月15日前提供参保名单(详见附件4)及免缴学生相应材料(有效期内《残保证》和《残疾证》需提供复印件,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需提供证件原件)2510585759@qq.com生活权益部部长陈祉颖处
      2.申请不参保的学生请在规定时间内(11月12日前)提交不参保申明给班级生活委员(务必手写签名)。各班级收集并汇总好不参保名单后(详见附件5),在11月15日前将汇总表发至2510585759@qq.com生活权益部部长陈祉颖处

五、注意事项:

1.按照不重复参保、学籍地优先参保及自愿参保原则,请选择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切勿在其他参保地同时缴费,以免重复参保影响医保待遇。

2.请参保学生确保参保名单个人信息、手机号码准确。

3.注意时间截点,班级为11月15日,生活权益部为11月17日。

六、工作要求: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使广大学生能详细了解保险的各项具体规定,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将学生保险工作落实到位。
   联系人:葛杨,电话88282673(短号:72673),邮箱:geyang@hzcu.edu.cn。杭州市医保咨询热线:56089977 56089988。

附件1:杭医保(2024)28号.pdf

附件2:不参保申明.doc

附件3:医保电子凭证介绍及申领流程.doc

附件4:学院2025年大学生医保参保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5:学院2025年大学生医保不参保名单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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